厦门大学陈嘉庚奖学金
厦门大学由著名爱国华侨领袖陈嘉庚先生于1921年创办,是中国近代教育史上第一所华侨创办的大学。厦门大学具有侨台特海的区位优势和难以替代的人文优势,已成为“海上丝绸之路”沿线国家教育文化交流的重镇。厦门大学2017年入选国家“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简称“双一流”)建设高校。根据近年U.S.News等知名世界大学综合排名,厦门大学位居中国大陆高校第12位。现有在校学生40000余人(含学历外国学历留学生近1500人),其中本科生19782人,硕士研究生16390人,博士研究生3229人。校园环绕厦门湾,依山傍海,风景秀丽,被誉为全球最美丽的大学之一。近百年来,厦门大学以建设世界一流大学为愿景与使命,致力于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精英人才,为国家富强、民族复兴和人类进步做出了重要贡献, 在海内外享有“南方之强”的美誉。
一、奖学金简介
为更好地宣传“华侨旗帜、民族光辉”陈嘉庚先生的丰功伟业,传承和弘扬嘉庚精神,吸引和鼓励更多优秀华侨华人学生和港澳台地区集美校友后裔学生来厦门学习深造,厦门市陈嘉庚教育基金会特设立“陈嘉庚奖学金”。我校是该奖学金项目的招生院校之一。
二、申请条件
1.持“海上丝绸之路”沿线国家有效普通护照的华裔,主要包括东南亚、南亚、西亚、北非和欧洲沿线国家。身体健康。
注:中国大陆、香港、澳门和台湾居民在移民外国后作为外国留学生来华攻读本科学位,须持有效外国护照4年(含)以上,且最近4年(截止2018年4月30日前)之内有在国外实际居住2年以上的记录(一年中实际在国外住满9个月可按一年计算,以入境和出境签章为准)。
2.拥护“一个中国”,对祖籍国友好,遵守中国政府的法律法规。
3.申请人的学历和年龄要求:
(1)申请攻读学士学位的学生,须获得高中或以上毕业证书,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0岁;
(2)申请攻读硕士学位的学生,须获得学士或以上学位,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5岁;
(3)申请攻读博士学位的学生,须获得硕士或以上学位,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0岁;
注:申请人已获得其他奖助学金的,不得享受陈嘉庚奖学金的资助。
类别 | 入学时间 | 学习年限 | 入学申请材料 |
本科生 | 9月中旬 | 4~5年 | 护照复印件、经认证的高中毕业证书和成绩单、个人风采视频、中学推荐信、个人陈述、语言能力证书。 |
硕士生 | 9月中旬 | 2-3年 | 护照复印件、经认证的学士学位证书和成绩单、两封教授或副教授推荐信、学习计划、语言能力证书、个人简历。 |
博士生 | 9月中旬 | 4年 | 护照复印件、经认证的学士和硕士学位证书、本科及硕士阶段成绩单、两封教授或副教授推荐信、研究计划、语言能力证书、个人简历。 |
★ 申请者需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对申请资料不实或缺漏的,我校不予受理。申请者应保持电话或手机畅通并定期查收邮箱信件,我办将根据实际情况与申请者保持联系。
五、奖学金名额和资助内容
1.奖学金资助名额:本科生:30名;硕士生:30-35名;博士生:3-5名。奖学金最终资助名额将由陈嘉庚奖学金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实际申请情况予以调整。
2.奖学金资助内容:包含学费、住宿费、生活费和保险费。具体额度标准如下:
①博士研究生:人民币7万元/人/学年(资助年限为3-4年)
②硕士研究生:人民币6万元/人/学年(资助年限为2-3年)
③本科学生:人民币5万元/人/学年(资助年限为4-5年)
六、奖学金评审奖学金的评选实行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我校将综合申请者的学业成绩、语言水平、学术能力、导师意见、推荐信和综合素质等,择优遴选我校的奖学金候选人,于6月中旬提交至陈嘉庚教育基金会进行集中评议,评审后报陈嘉庚奖学金工作领导小组终审确定最终奖学金资助名单。奖学金的获奖结果由我校通知获奖学生。
七、获奖学生年度考核与管理
我校将对奖学金获得者在学期间的表现进行年度考核,合格者继续享受下一学年的奖学金,否则将取消其资格。
获奖学生来厦学习后原则上不得变更学校、专业或延长学习期限。如有特殊情况确需变更专业、转学和延长学习期限, 须经学校审核通过后,由学校向基金会提出申请,经基金会批准后方可变更、转学或延长学习期限。未经批准而自行变更专业、转学或延期学习期限,及中途退学、休学者予以取消奖学金资格。